我们出口到印度尼西亚,海关看了下我的资料,发现船有经过香港中转,要我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不然不给过,但是我的原产地证FORM E被海关拿走,未再加工证明不是在产地证上面盖上中检公司的章吗?没有产地证怎么做?
没有产地证也可以办理,你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有些客户他产地证提前寄给客户,然后才发现要做未再加工证明,寄回来又要时间又要快递费,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
答案是有的,可以办理单独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如右图所示,这种证书是香港中检公司单独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这种可以在东盟FOMR E产地证不在手上的情况下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 产地证彩色复印件
- 提单复印件
- 发票盖章正本
- 箱单盖章正本
- 声明盖章正本(有格式)
以上方法也适用于其他东盟10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