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的原产地证一般产地证CO是不用备案的,只有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才需要填写备案
产地证产品备案流程:登陆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商品备案–新增-按照要求填写备案信息。
1、优惠区域:根据所出口到的国家选择和该国签订的“自贸协定”。
2、优惠类型代码:选择原产地证标准,不同国家原产地证标准有区别。
3、点击保存,或者如有需出口到多个国家,可点保存并新增按钮继续添加。
4、商品HS编码:按照要求填写6、8或10位海关税则号,原产地证上将只显示 6位。
5、商品名称(英):填写需要出口产品的英文名称。
6、商品名称(中):填写和上面英文对照中文翻译。
7、工序说明:填写产品生产流程,越详细越好。
8、生产厂商:填写中文生产商中文名,中文不会显示在产地证上面,此栏不影响需要显示的生产商英文名。
新增/编辑 原材料、零部件
9、HS编码:填写原材料对应的HS,勿填完成 HS编码。
10、名称:填写原材料中文名称,勿填完成品的中文品名。
11、所属国:选择原材料制造国家。
12、CIF单价: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单价。
13、价格占总成本比例%:填写零配件占比,不超过100%。
- 9-13建议至少录入2次零配件,以增加备案通过概率。填写保存后发送,审核通过后即可录入优惠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贸促会可以备案的原产地证有:东盟产地证FORM E,亚太产地证FORM B,中澳产地证COO(澳大利亚),中韩产地证FTA(韩国),中瑞FORM S(瑞士),中冰产地证FORM I(冰岛),中哥产地证FORM L(哥斯达黎加),中格产地证GE(格鲁吉亚),中秘产地证FORM R(秘鲁),新加坡产地证FORM X ,新西兰产地证FORM N ,中智产地证FORM F(智利),台湾海峡两岸EC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