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2022〕33号公告,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上限20项限制,证书格式也将进行调整。现在中韩原产地证书FTA现在可以做无限项品名栏目,无需担心品名超多而导致需要另外申请一份中韩原产地证书。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22年4月12日
相关解答:
问:出口方面,6月12日之后,如果我旧版证书遗失或者损毁,还能补办吗?
答:如在6月12日之后遇到旧版证书需要补办或更改的情况,请联系证书签发机构办理,补办的证书为新版格式。如遇到因证书格式问题在韩方通关受阻,请联系主管海关,海关将予以必要的协助。
问: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影响自助打印吗?
答: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不影响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新版证书。
问:进口方面,6月12日之后,我的旧版证书还能使用吗?
答:6月12日之后,韩国签证机构在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签发的旧版证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韩国签证机构在第14栏“Place and date,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内所加盖印章的日期在2022年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则第6栏所载的商品项数不能超过20条。
问:取消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上限,原产地证书应如何对应进口报关单?
答:申报享惠进口的相关要求不变。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份原产地证明,一份原产地证明应当对应同一批次货物。享受和不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同一批次进口货物可以在同一张报关单中申报。